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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男性怎么量刑呢 受贿罪的共犯认定条件是怎样的

2022年6月11日  广州刑事诉讼律师   http://www.gzzmxsbh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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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男性怎么量刑呢

现实社会有很多违法犯罪的事情发生,比如贩卖人口,这是非常可恨的事情,但是在这个社会上经常会听说这样的事情,那么贩卖男性怎么量刑

一、贩卖男性怎么量刑

贩卖男性构成拐卖人口罪,并且如果在拐卖成年男性的过程中如果有故意伤害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有非法拘禁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二、拐卖人数众多怎么认定

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的认定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既可以是一次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也包括多次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行为人既可以是实施拐骗等6种行为之一而对象为3人以上,也可以是两种以上行为而对象总计为3人以上,如拐骗1人,中转过另外2人。

但是,实践中往往出现被拐卖的妇女自愿随带自己不满14周岁的子女的情况,对此应如何认定行为人拐卖的人数呢,跟随被拐卖妇女的儿童能否计入总数:被拐卖的外国妇女没有身份证明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关键要看行为人是否有将儿童一并出卖的目的,对此要考察行为人是否有以妇女所带儿童作价,与他人讨价还价的行为。对于没有一并出卖儿童的行为和目的的情况,不应将儿童计人拐卖的人数之中。

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贩卖人口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的,严重的情况下还会导致犯罪发生,如果构成犯罪那么是要承担法律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受贿罪的共犯认定条件是怎样的

  一、受贿罪的共犯认定条件是怎样的

  在受贿罪的共同犯罪中,国家工作人员之间利用职务之便,实施受贿行为。成立受贿的共犯,是毋庸质疑的;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受贿的共犯,即身份犯与无身份犯能否构成只有特殊主体资格才能构成的共同犯罪,理论界有不同的看法:

  非特殊身份人员不能构成受贿罪的共犯。

  1997年刑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无身份犯能否构成受贿罪共犯的问题,但在刑法分则无特别规定时,应适用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这是总-则和分则的关系所决定的。参照共同犯罪的有关规定和分则中关于贪污罪共犯的规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伙同受贿的,仍应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其刑事。

《刑法》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是特殊主体,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本罪主体。

  主观方面是故意行为,过失行为不能构成。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罪的主体和客观方面的特征决定了它是身份犯。所谓身份犯,是指法律规定的以行为人在行为时所具有的特定身份为定罪要件或法定量刑情节的犯罪。受贿罪的身份犯显然是定罪要件。它不同与其他一般主体构成的犯罪。它以国家工作人员作为特殊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构成受贿罪。

  受贿罪的共犯认定对于犯罪人的定罪量刑有重要作用,只有对共犯作出认定,才能够对其进行定罪量刑,受贿罪的共犯并不一定要是特殊主体,但对其认定在理论中有不同观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法律咨询,这里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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