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刑事诉讼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8657578601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死刑辩护

死刑复核时须完成的两项任务

2019年8月1日  绍兴刑事诉讼律师

  核心导语:进行死刑复核程序,在进行复核的时候,需要完成两个具体的任务,那么这两项任务的完成是如何具有的呢需要注意哪些要件的构成的呢在金i型你改相应的处理需要如何落实下文与您一起探讨。

  一是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

  二是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以核准正确的死刑判决、裁定,纠正不适当或错误的死刑判决、裁定。

  相关知识:

  A、对;死缓;案件复核后如何处理

  1、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裁定予以核准;

  2、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证据不足的,裁定撤消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3、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量刑不当,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改判;

  4、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或第二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应当裁定撤消原判,发回第一审或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B、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方法是什么

  合议庭审核时,除需要直接查对事实的情况外,一般采取书面审核方式,不传唤当事人和证人。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时,必须提审被告人。


文章来源:绍兴刑事诉讼律师
律师:宣钰盈[绍兴]
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gzzmxsbhlaw.com/news/view.asp?id=953736020516 [复制链接]